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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
发表于: 2014-1-16 06:50 856

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

2014-1-16 06:50
856
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

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解决产、学、研、用脱节的难题,促进信息安全产业的标准化建设,加快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并指导促进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条,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2012]1806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申报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公信安[2012]1230号)的通知要求,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申报了“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该项目主管单位为公安部和天津市发改委,项目法人单位为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日前该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
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针对我国反计算机病毒产业技术和产品不能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问题,围绕保障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防范黑客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网络犯罪活动的技术需求,建设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研发与工程化平台,开展基于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G)、下一代互联网、特定目标攻击(APT)、云计算和虚拟化等环境下的计算机病毒检测、病毒特征提取、病毒捕获分析和取证、病毒防护和监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作为信息安全领域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将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积极加强应对网络空间安全威胁的研究,为保障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对病毒、木马和黑客攻防技术的研究,为防范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对安全检测、评估技术的研究,提高对我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能力;通过研究关键技术与产品,为信息安全行业提供服务,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

联系方式: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
网 址:Http://www.antivirus-China.org.cn
电  话:022-66211488/66211489/66211490
传  真:022-66211155
电子邮件:sos@antivirus-chin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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