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杀毒公司员工还原真实的熊猫烧香毒王李俊
-
发表于: 2014-1-8 13:41 784
-
新闻链接:http://www.hx95.com/News/Hack/201401/76909.html
新闻时间:2014-01-06
新闻正文:
杀毒公司员工还原真实的熊猫烧香毒王李俊
2007年“熊猫烧香”爆红。作为当时最大的杀毒公司员工,本文作者的工作还是跟李俊有一定的交集,能看到一些大众看不到的东西,写出来给大家看,也许能够还原比较真实的李俊——
从来没有跟李俊见过面,只是在媒体报道上看过他的照片,看起来不像个坏人,甚至不是个典型黑客的样子:墨镜、瘦弱、桀骜不驯的脸,这些特征在李俊脸上一点都看不到。作为当时最大的杀毒公司员工,其实我的工作还是跟李俊有一定的交集,能看到一些大众看不到的东西,写出来给大家看,也许能够还原比较真实的李俊。
在媒体报道里,李俊是个天才,被商业社会压制、欺侮,许多人把自己的遭遇投射到他的身上,从而塑造了一个不真实的李俊形象。
事实上,在熊猫烧香之前,李俊“写”过一系列的病毒“武汉男生(WHboy)”,之所以“写”用了引号,是因为这一系列病毒,是根据国外病毒源码改写的,原创的成分不多。当时因为这个系列的病毒并没有明显的特征,所以没有受到大家的注意,只有病毒公司的人,才知道这些源码里含有“whboy”字样的病毒,可能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
熊猫烧香爆红,也许是个意外
当时的大部分病毒,已经摒弃了浮华、炫耀的成分,病毒作者们已经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到了“偷钱”上。2008年,警方破获了“大小姐”系列木马案,根据法院判决的时候公布的数据,其主犯王华,利用“大小姐”木马窃取传奇账号、QQ密码账号,获取非法利益1010.3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作为对比,李俊依靠熊猫烧香仅获利14万,被判刑4年。
当时主流的木马病毒,偷钱就是偷钱,除了窃取密码之外不做任何破坏性操作。用户只有在丢了帐号之后才会发现“噢,我的电脑中毒了”。而熊猫烧香不一样,只要感染电脑,就会把所有EXE图标改成熊猫烧香的图案,高调到唯恐别人不知道。也许李俊的潜意识里,还有“我会写病毒我很牛B”的想法,修改图标是他潜意识的一个表现。
如果去掉修改图标这个过于明显的中毒特征,当时熊猫烧香感染电脑的数量,在所有病毒里并不是最大的,其危害并不像媒体报道的那么巨大。从这个角度讲,熊猫烧香的爆红,仅仅是个传播学上的意外。
做“黑客”几个月赚的钱,白帽子几十年也赚不到
写病毒的人注重的是破坏,与黑客精神崇尚的“创新、颠覆、建设”其实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极端。媒体对病毒作者们不恰当的追捧,造成了这些人的自我膨胀:我写病毒我牛B,从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不能转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道路。
写病毒、做黑产能赚到的钱是正常的工作所远远不能达到的。一旦某个人开始写病毒做黑产,他要改邪归正需要巨大的勇气,也更需要外界对他进行帮助和支持,而非在背后鼓动他“不达目的不罢休”,杨丽娟和李俊,都是这样的受害者。
以李俊为例,做网络赌博两个月,就买了豪车,获利几百万;腾讯公司2013年开始给上报漏洞的白帽子黑客们以物质奖励,年度大奖是10万元人民币。做黑产赚的钱,白帽子几十年也未必赚得到。
试想,如果当时的杀毒公司接受李俊,他能否安于月薪几千元的工资(以他的技术水平,在主流杀毒公司里,月薪应该不会过万)?
被媒体捧杀的“天才们”
写病毒的人,永远不缺乏媒体关注,尤其是其中的佼佼者。不少媒体有意无意的把这些病毒作者捧为“电脑天才”、“卓越的黑客”,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国内媒体中,甚至国外也有类似的迹象,比如被热捧的米特尼克(号称世界头号黑客)、陈盈豪(CIH病毒的作者),现在也默默无闻了。
有时候我也在想,媒体对于他们的报道对象,是否应该坚持一定的道德底线。例如,媒体对杨丽娟追星的报道,使得杨父跳海自杀;媒体对“井盖蜗居者”的报道,使得居住于井下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后的“家”。
媒体对李俊的报道,从某种角度讲,也是个类似的案例。
2010年初,李俊刑满出狱,在家乡某媒体的策划和推动下,高调进京。当时我在瑞星公司,亲耳听那个媒体记者跟我们负责媒体联系的同事说:“李俊想拜访一下瑞星,跟瑞星工程师交流一下”。当时我们都猜测其另有目的,婉言谢绝了媒体和李俊的拜访。果然,第二天那家媒体大幅报道:瑞星金山360等杀毒公司,嫌弃李俊的学历和入狱经历,不给李俊提供工作机会。
这种类似于逼宫一样的找工作,哪家公司敢要啊!谁也不想成为媒体炒作的棋子。
我想,如果李俊当时换一个方式,比如从给安全社区举报漏洞、为杀毒软件的发展提出想法和建议入手,低调一些进入某个公司,也许他的人生道路会有另外的发展方向。(作者加男系杀毒行业资深人士)
新闻时间:2014-01-06
新闻正文:
杀毒公司员工还原真实的熊猫烧香毒王李俊
2007年“熊猫烧香”爆红。作为当时最大的杀毒公司员工,本文作者的工作还是跟李俊有一定的交集,能看到一些大众看不到的东西,写出来给大家看,也许能够还原比较真实的李俊——
从来没有跟李俊见过面,只是在媒体报道上看过他的照片,看起来不像个坏人,甚至不是个典型黑客的样子:墨镜、瘦弱、桀骜不驯的脸,这些特征在李俊脸上一点都看不到。作为当时最大的杀毒公司员工,其实我的工作还是跟李俊有一定的交集,能看到一些大众看不到的东西,写出来给大家看,也许能够还原比较真实的李俊。
在媒体报道里,李俊是个天才,被商业社会压制、欺侮,许多人把自己的遭遇投射到他的身上,从而塑造了一个不真实的李俊形象。
事实上,在熊猫烧香之前,李俊“写”过一系列的病毒“武汉男生(WHboy)”,之所以“写”用了引号,是因为这一系列病毒,是根据国外病毒源码改写的,原创的成分不多。当时因为这个系列的病毒并没有明显的特征,所以没有受到大家的注意,只有病毒公司的人,才知道这些源码里含有“whboy”字样的病毒,可能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
熊猫烧香爆红,也许是个意外
当时的大部分病毒,已经摒弃了浮华、炫耀的成分,病毒作者们已经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到了“偷钱”上。2008年,警方破获了“大小姐”系列木马案,根据法院判决的时候公布的数据,其主犯王华,利用“大小姐”木马窃取传奇账号、QQ密码账号,获取非法利益1010.3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作为对比,李俊依靠熊猫烧香仅获利14万,被判刑4年。
当时主流的木马病毒,偷钱就是偷钱,除了窃取密码之外不做任何破坏性操作。用户只有在丢了帐号之后才会发现“噢,我的电脑中毒了”。而熊猫烧香不一样,只要感染电脑,就会把所有EXE图标改成熊猫烧香的图案,高调到唯恐别人不知道。也许李俊的潜意识里,还有“我会写病毒我很牛B”的想法,修改图标是他潜意识的一个表现。
如果去掉修改图标这个过于明显的中毒特征,当时熊猫烧香感染电脑的数量,在所有病毒里并不是最大的,其危害并不像媒体报道的那么巨大。从这个角度讲,熊猫烧香的爆红,仅仅是个传播学上的意外。
做“黑客”几个月赚的钱,白帽子几十年也赚不到
写病毒的人注重的是破坏,与黑客精神崇尚的“创新、颠覆、建设”其实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极端。媒体对病毒作者们不恰当的追捧,造成了这些人的自我膨胀:我写病毒我牛B,从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不能转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道路。
写病毒、做黑产能赚到的钱是正常的工作所远远不能达到的。一旦某个人开始写病毒做黑产,他要改邪归正需要巨大的勇气,也更需要外界对他进行帮助和支持,而非在背后鼓动他“不达目的不罢休”,杨丽娟和李俊,都是这样的受害者。
以李俊为例,做网络赌博两个月,就买了豪车,获利几百万;腾讯公司2013年开始给上报漏洞的白帽子黑客们以物质奖励,年度大奖是10万元人民币。做黑产赚的钱,白帽子几十年也未必赚得到。
试想,如果当时的杀毒公司接受李俊,他能否安于月薪几千元的工资(以他的技术水平,在主流杀毒公司里,月薪应该不会过万)?
被媒体捧杀的“天才们”
写病毒的人,永远不缺乏媒体关注,尤其是其中的佼佼者。不少媒体有意无意的把这些病毒作者捧为“电脑天才”、“卓越的黑客”,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国内媒体中,甚至国外也有类似的迹象,比如被热捧的米特尼克(号称世界头号黑客)、陈盈豪(CIH病毒的作者),现在也默默无闻了。
有时候我也在想,媒体对于他们的报道对象,是否应该坚持一定的道德底线。例如,媒体对杨丽娟追星的报道,使得杨父跳海自杀;媒体对“井盖蜗居者”的报道,使得居住于井下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后的“家”。
媒体对李俊的报道,从某种角度讲,也是个类似的案例。
2010年初,李俊刑满出狱,在家乡某媒体的策划和推动下,高调进京。当时我在瑞星公司,亲耳听那个媒体记者跟我们负责媒体联系的同事说:“李俊想拜访一下瑞星,跟瑞星工程师交流一下”。当时我们都猜测其另有目的,婉言谢绝了媒体和李俊的拜访。果然,第二天那家媒体大幅报道:瑞星金山360等杀毒公司,嫌弃李俊的学历和入狱经历,不给李俊提供工作机会。
这种类似于逼宫一样的找工作,哪家公司敢要啊!谁也不想成为媒体炒作的棋子。
我想,如果李俊当时换一个方式,比如从给安全社区举报漏洞、为杀毒软件的发展提出想法和建议入手,低调一些进入某个公司,也许他的人生道路会有另外的发展方向。(作者加男系杀毒行业资深人士)
赞赏
看原图
赞赏
雪币: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