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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用木马盗别人QQ后骗钱 “黑客”一审获判3年
发表于: 2013-6-16 11:20 1854

(转)用木马盗别人QQ后骗钱 “黑客”一审获判3年

2013-6-16 11:20
1854
新闻链接:http://www.2cto.com/News/201306/219410.html
   新闻时间:2013-06-13 13:22:13
   新闻正文:廖某用木马软件盗取别人的QQ密码,谎称QQ号码主人骗其亲友钱财,除此之外,他还教授其他人犯案。近日,廖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能借我点钱吗?”去年8月,阿豪(化名)的QQ上传来其“亲戚”发来的一条求助信息。“亲戚”称最近需要钱,让其帮手,阿豪见亲人有难处,不好推辞,将数千元转到“亲戚”的账户上。

    阿豪不知道的是,这则求助信息并非是其亲戚发出,几天前亲戚的QQ号码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被犯罪嫌疑人廖某盗取。

    去年8月以来,廖某通过木马网站链接程序专门盗取海外学子QQ号码和密码,并冒充所盗QQ号主人联系该QQ号主在国内的亲朋好友,编造理由骗取他人财物。

    值得关注的是,诈骗得逞后,被告人廖某还“授人以渔”,向朋友传授犯罪方法,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使用该程序的经验及诈骗技能,传授给其一起居住的程某、宋某福、林某。随后,宋某福、程某、林某等人利用被告人廖某所提供的网站链接程序盗窃他人的QQ号码和密码,并准备实施诈骗。

    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诈骗犯罪对被告人廖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最终判处廖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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