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哲学先贤黑格尔在《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中提出了“存在即合理”的辩证逻辑,所谓“合理”,常被曲解为“合乎道理”,实际意指的应当是“并非偶然”。在本文末尾,我想借用来解释地下互联网世界的存在:互联网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社会的时空,恰恰相反,它由现实社会中拔根而起,同时汲取了文明的黑白两面,无论是地上、地面还是地下,生长出来的果实都是同根同种,有一些无法公开的需求和意图,并不会凭空消失,陷到地下,自然有被满足的机会。我们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时间的流逝、法制的完善、科技的进化、文化的变迁会来解决这些,在那之前,不妨安然旁观,“让上帝的归上帝,让凯撒的归凯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