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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當 A 男遇上 B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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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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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把 A 男介紹給 B 女認識,在那當下,我不知道 B 女是有男朋友的。
《詩經》:『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如同詩經〉所載,本著初衷把 A 介紹給 B 而已。
後來,聽說 A 跟 B 的進展還不錯,至於什麼樣的進展,我也不清楚。
彼此用手機互發簡訊也算是個進展吧!?
過沒多幾天,B 女若似傷心樣,聽B女口述:『A 男不讓我跟他連絡』。
我:『What's happend?』
B 女:『他希望我跟男朋友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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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 地方不同,想法也會有所不同。
有些人認為,既然有男女朋友了,就應該要好好的維繫男女朋友的關係,可是以法律的觀點來說,這根本不存在法律的問題。
如果以第三者的身份去介入已婚的夫妻,那才有法律的問題。
那,既然是男女朋友,男生當然可以被任何女生追求,男生接不接受被追,是男生的權力。
換言之,女生也可以被男生追求,女生接不接受被男生追求,也是女生的權利。
第三者若介入男女朋友的情侶之中,似乎不受現在的法律所約束,唯一只有靠雙方彼此的感情。
如果你(妳)是這對男女朋友其中一人的父母,或是長輩,試問,你是否贊成好歸宿?
譬如:
你是女生的父母,你知道妳的女兒(簡稱 X 女)有男朋友(簡稱 Y 男),但妳可能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是不是符合你心中期待的。若有一個男生(簡稱 Z 男)也喜歡妳女兒,你也覺得很不錯,你是否會希望
Z 男追 X 女,還是希望 X 女自己選擇 Y 男 or Z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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